振興券店家開放兌領 提前登錄更便利
花蓮縣政府為推動地方經濟活絡,編列預算發放3,000元振興券,振興券已開始使用近一個月,成功增進民眾消費動機、帶動地方產業收益。振興券推行期間,縣府積極廣納業者意見,並於11月1日起開放營業中有統一編號之營業人,且限設籍於花蓮縣具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者進行核銷兌付,每週限兌領一次。
振興券兌領首日前夕,正逢強烈康芮颱風的侵襲,縣府與配合之金融機構迅速應對,做好充足準備,確保颱風過後的核銷工作不因天災而受影響,保障店家權益;各鄉鎮配合之金融機構已陸續完成多家店家核銷兌領程序,也有金融機構特別設置振興券兌付專櫃,並張貼兌領步驟提供現場民眾瞭解,協助與解決店家兌付過程所遇到的各類問題。
目前兌領工作已執行一周,整體兌領工作執行順暢,因此縣府呼籲,各店家在前往配合之金融機構進行兌領前,提前至核銷系統進行登錄,振興券背面蓋妥店章,並將振興券200元及500元面額分開整理,正反面擺放一致,且以100張為1捆的方式整理,就可以節省時間,加快現場兌領速度,讓整體流程更加順暢。
縣長徐榛蔚指出,振興券使用期限為114年2月28日止,兌領時間則是至114年3月31日止,提供民眾與業者充足時間靈活應用,鼓勵民眾多多在各大商圈與特色店家消費,享受多樣化的商品與服務,且縣府亦提供加碼抽獎活動,準備千份好禮大放送,加大振興力道與效益,共同振興花蓮經濟! 詳細加碼優惠店家、活動辦法及QA問答,歡迎至花蓮振興券便民服務網查詢:https://www.3000-huali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