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花蓮縣消防員真的很「操」
花蓮縣消防局的一線消防員今(113)年可算是疲於奔命;今年自0403地震起,地震、颱風接連不斷,而且還發生蘇花明隧道與花蓮市中山路等多起大火,讓一線打火救難弟兄十分辛苦;花蓮縣議員楊華美今(13)日上午就針對消防員的權益,向縣長徐榛蔚與消防局長吳兆遠提出質詢。
楊華美表示,消防局長期補不足人力,今年預算員額為400人,但是現有消防員只有368人;而且消防員上班方式為勤二休二(工作兩日、休息兩日),每日服勤時數12小時、每日休息時數4小時、每日超勤時數就有8小時;超勤時數因跟中央消防署的計算方式不同,對消防員的權益影響甚巨,差異竟可達52小時。
楊華美指出,因為花蓮縣消防員長期人力不足,所以必須超時加班,但每月超勤加班費最高只能領到19000元,若超過上限只能補休,兩年後補休若休不完就會自動歸零;此外消防員參加訓練還得用自己的休假,一旦反映卻被告知不參加可能影響升遷,這根本是「情緒勒索」;她說,新北市經當地消防員爭取加班費後,在114年總預算就編列3億元的超勤加班費預算。
楊華美建議消防局應超勤時數計算方式應比照消防署、編列超勤加班費/補足人力、改善不合理的自假訓練。
消防局長吳兆遠回覆,目前採勤二休二制度,自10月起已調整為中間可排8小時以內的休息時間,並會扣除時數,而消防署則是採連續時間排班,沒有休息時段,這是花蓮與中央勤務計算方式不同之處;他還說,花蓮消防局是依任務出勤,人力、工作時數、忙碌性不會比雙北多,在休時間比較長;而用休假(補休)時間進行訓練,是全國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