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可同時享受多元長照服務

自2020年起,花蓮縣配合中央政策,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的限制。被照顧者經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除外籍看護工提供的生活照顧服務外,還可申請多項長照服務,包括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到宅沐浴車服務以及喘息服務等。此外,還可利用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協助長者前往據點或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截至2025年1月底,花蓮縣約有1,399個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正在使用長照服務。為提升照護品質,這些家庭可申請長照服務以緩解照顧壓力。若在申請外籍看護工期間、看護工行蹤不明、轉換雇主、期滿離境或請假返鄉等照顧空窗期,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後,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在內的所有長照服務,以減輕照顧壓力。
為強化外籍看護工的休假權益,並確保被照顧者在看護工休假期間仍能獲得穩定的照護,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除原有的喘息服務外,還可申請短期替代照顧服務。此服務每年可提供31至38天的短期替代照顧,確保照護不中斷,並鼓勵雇主讓外籍看護工獲得適當的休息,保障其勞動權益。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如有長照服務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申請,或洽詢各鄉鎮市衛生所的長照分站。善用喘息服務及短期替代照顧服務,保障被照顧者在看護工休假期間的照護品質與安全,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提升生活品質,共同營造友善的照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