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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葉部落地熱探勘案 萬榮鄉公所發布新聞稿回應

萬榮鄉公所新聞稿內容如下:
紅葉部落私有地民間公司地熱探勘案,公所籲理性面對
    萬榮鄉紅葉部落於109年9月5日晚間7點召開本年度第3次公共事項之部落會議,討論私有地地熱探勘案,會中自救會成員指控鄉公所放任及暗許業者等等不實言論的發表,公所除表示遺憾也說明本探勘案是不需要經過公所申請的。
    本探勘廠商「倍速羅得股份有限公司、池加久地熱鑽探股份有限公司」係於109年5月18日直接向花蓮縣政府申請私有地鑿井探勘地熱資源作業,並經縣府核定自本年度6月10日至明年6月9日為施工期間,因作業需要再逕向縣府申請簡易水土保持工程,縣府於6月30日核定後副知公所。
    公所雖然是土地管轄機關,但本案探勘商是依法取得探勘許可,且探勘之土地屬私有地,就土地所有權人自由處分財產權益,以及非屬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第4款所規範之公有地開發行為,現階段為探勘作業,公所尚無審核及駁回之權。
    古明光鄉長表示,公所係依法行政之機關,秉著中立的服務原則;彌來部落有心人士的非理性操作,指責公所不作為就用難以入耳之謾罵,不簽名連署就莫名的裁贓、污陷,殊不知公所都是需要兼顧及尊重各方的立場,要明辨事理的處理事務,而非牆頭草一般。鄉長說自己就住在探勘地最近的地方,任何探勘作業時大型機器操作、車輛往返、夜間低頻震動等等嚴重的噪音等生活困擾,鄉長感同身受,也是受其害者。
    鄉長最後表示,自己部落的聲音絕對已掌握清楚,也在兩次的說明會清楚表達立場,公所依權責行事,目前尚屬未有置喙的階段,後續倘涉及公共資源取得及開發、環境污染等部落族人的陳情,公所絕不袖手旁觀,共同面對解決,一起努力保障部落的權益。
    最後也特別提醒,若已逾言論免責或有具體明確傳播不實假訊息,公所會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請族人理性及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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