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線上民調一面倒! 91.1%「反對廢死」網友: 剝奪別人生命權時 已無權利說人權

日前憲法法庭舉行「廢死辯論」,據了解大法官會議曾經3度解釋死刑不違憲,辯論前法務部則罕見公開呼籲切勿違背民意廢除死刑。日前本報針對此議題進行「你贊成廢除死刑嗎?」線上民意調查,根據上千名網友的投票結果,91.1%的民眾表示「反對」,僅8.2%表示「贊成」,0.7%表示「沒意見」,顯然呈現一面倒的情形。

 

↓請繼續閱讀↓

 

而對於廢死議題,網友紛紛留言表達看法指出,「不該廢除死刑,罪大惡極的就該處死」、「有勇氣殺人,就要有勇氣受死」、「死刑犯由贊成廢死的出錢供養,想怎麼廢都行」、「死刑還是有必須存在赫阻犯罪的作用」、「死刑犯在剝奪別人的生命權時,已經沒有權利說人權了」。

 

↓請繼續閱讀↓
文2-行政院震後補助

 

表達不贊成的許姓民眾表示,那種不是誤判被審死刑的人,一定是危害到他人生命極惡之人,同樣是生命,他們可以隨性致人於死,我們不需要假慈悲,死刑的執行,我們目前的社會是必須要有的,尤其那些被虐死的小寶寶,還不會說話就死掉的生命,那些加害者喪心病狂都該服死刑。張姓民眾則表示,詹森林大法官有提出一個想法,罪證確鑿的罪人,是否應該判處死刑?但其中有一個死刑犯提到檢方、法官,自始自終都沒有採檢到他犯案的指紋,卻判處他死刑,那造成的冤案要怎麼辦,死刑是否濫用?最後若一個人真的處在精神疾病(小燈泡案)或長期虐爆而殺人(鄧如雯殺父案)是否也應該死刑?

 

 

其他民眾也表示,也許有人無意為之,或被冤枉,或真心悔過,但死刑是針對少數罪大惡極,與無法改過向善的犯罪者而設計的,例如故意殺人者,本應判死刑,天經地義無庸置疑。也有網友氣憤的表示,「提倡不麻醉拔指甲、舌頭、剁手指活扒皮,無辜的被害者怎麼死的,就給受刑人一樣的懲罰。」死刑是針對少數極惡的人,絕對不會濫用,畢竟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文亂2-行政院震後補助細項

求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