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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富當選無效案高院「翻盤」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在前年九合一地方大選時,父親進行賄選一案,去年7月3日遭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林源富當選無效,而他也是花蓮縣第20屆議員中首位因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的議員;林源富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昨(31)日下午進行二審宣判,竟然大翻盤,高院判定原判決廢棄,也就是林源富縣議員當選成立。


    昨天下午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民事庭針對花蓮縣議員林源富當選無效一案進行二審宣判,判決主文為:「原判決廢棄。 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參加訴訟費用由參加人負擔。」;也因此確定縣議員林源富當選無效不成立,徹底翻盤。
    林源富當時為花蓮縣議員第三選區候選人,其父親為競選團隊主要成員,為了讓兒子尋求連任,選前提供現金讓其樁腳自行購買補品之名義,以形同賄選的方式買票被檢警查獲,地檢署針對林源富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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