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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所屬公務人員考績獎金年前發放 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比照公務人員加薪4%

    歲末年終,花蓮縣政府宣布,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將於今年1月31日入帳。除了原本的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外,為激勵現職公務人員的士氣,並慰勉他們一年來的辛勞,將於過年前加發考績獎金,讓縣府所屬公務人員在農曆新年前提前領到2個月或2.5個月的獎金。

    縣長徐榛蔚對員工福利非常重視,自今年起,針對縣府所屬臨時人員、代理教師(代理教保員),比照公教人員補助健康檢查費;同時,為確保員工身心健康,徐縣長特別責成人事處積極與縣內醫院合作,爭取高科技健康檢查優惠方案,為員工謀求福祉,為員工的身心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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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績獎金方面,人事處曾處長表示,今年度也實施新的變革。以往,考績獎金發放程序,需經銓敘部審定後才發放。今年,徐縣長特別要求縣府人事處,112年公務人員考績案必須於113年1月15日前完成核定程序,要求各機關學校均按核定的考績清冊辦理考績獎金借支,並於113年2月7日前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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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表示,府內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於過年前,年終獎金連同考績獎金至少可以領取2個月。這項調整措施,將可讓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的公務人員提前享受年終回饋,在新年到來時擁有一個幸福的農曆新年。

    另,為因應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的調整,曾處長表示,縣長徐榛蔚特別指示縣府人事處,花蓮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用、約僱人員及約用人員薪資之薪點折合率,均比照公務人員一律調增4%,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感謝同為縣府共同打拚的員工,過去一年來的辛勞,至於中央補助進用之聘用及約僱人員仍依各該補助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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