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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鬱金香花園化身「快樂農場」 公所月底揭牌招募「認養人」

        經多方努力,吉安鄉公所無償取得占地約四甲的鬱金香公園使用權,歷經五個多月整地規劃後,開放與民同樂的種植區,即將於12月28日完工揭牌,屆時歡迎鄉親們一起見證「鬱金香種植區」正式啟用。未來也將開放民眾申請認養,一個月只需100元就能當個快樂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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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落吉興二街的鬱金香公園,為原鬱金香花園,是許多20到30歲年輕人共同美好童年回憶,經過數年荒置,造成環境問題,周邊居民與村長多次反映希望解決社區困擾;鄉長游淑貞多次努力奔波,親自北上拜訪地主,終取得地主認同給予6年無償免費使用,已透過法律公證並開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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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身也是吉安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田秀鳳村長表示,在村長會報及鄉親反映事務上,總有鬱金香花園荒蕪帶來無法解決的困擾存在其中,如今很高興看見公所積極執行動能,在拿到合約一個月內就把部分土地整理有感,讓社區民眾驚嘆,同時更期望在鐵人鄉長團隊建構下,開創私人、公務機關共構鄉親高期待值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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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鄉公所用最低投資創造最高效應,其中的「快樂農園」率先執行,擬比照109年所訂定『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快樂農場實施計畫』認養資格、認養方式、認養之終止、認養單元之歸還、禁轉租或出借、認養規範等管理辦法,收取基本使用費,歡迎民眾持身分證、印章至鄉公所農業課臨櫃登記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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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課表示,認養人以設籍吉安鄉為優先且限認養1個單元,需簽訂認養契約並繳納保證金500元,退租時辦理退費,屆時將以登記順序分配圃畦,凡65歲以下者承租需每月繳使用費新臺幣100元,65歲以上長者或具身障資格者免收使用費;在此之前,開放鄉親申請認養圃畦,總計162畦,體驗自給自足樂活哲學,即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17時30分止,受理登記申請,歡迎來電:03-8523126分機186(農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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