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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傘死亡事故話題在議會持續延燒

    發生在11月18日花蓮縣豐濱鄉的年輕女子因安全扣環脫落,摔落地面死亡的話題今(21)日在花縣議會持續延燒;縣議員楊華美上午在進行第20屆第2次定期會第二輪縣政總質詢時,針對這起飛行傘死亡事故向縣長徐榛蔚及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提出質詢。AM7A2308.jpg
    楊華美表示,10/18就接到嘉義縣遊客的電話陳情,他們到花蓮磯崎體驗飛行傘活動,第一個人順利降落、第二個女孩飛行時就出意外,掛在山腰樹叢間,雙腳都被樹林嚴重刮傷,但不幸中的大幸是沒有重大傷害、沒有生命危險;出事以後,他們竟是自行就醫;陳情人當時就反映,質疑業者的合法性、擔心返家後業者對後續的醫療賠償相應不理、報案時員警居然問他們「確定要報案嗎?」建議直接跟業者和解。誰料到才剛好一個月,18日就發生了飛行傘的重大死亡意外,同樣是嘉義來的遊客,而且還是同一家業者。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昨天在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其實在之前縣府就計畫針對飛行傘活動制定自治條例,但因為等待中央的「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所以才暫緩;目前計畫重新規畫自治條例,屆時將針對業者制定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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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指出,屏東縣早在97年全台灣無法可管時,就訂定了自治條例,後來宜蘭縣也在110年訂定。花蓮縣雖從109年就開始頒布自治條例的草案,卻延緩了3年,屏東縣、宜蘭縣只有一家業者,但們的自治條例早已經訂出來,花蓮縣5間業者全台飛行傘家數最多的縣市,現在竟還沒有自治條例管理業者。
    縣長徐榛蔚回應,縣府一直朝著輔導業者及制定相關自治條例的方向走,但她也希望中央的所訂定的管理辦法不要搞「半套」;楊華美則說,中央制定出原則後,再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在地的自治條例,這才是「地方制度法」的可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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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最後要求縣府教育處提供,花蓮縣境飛行傘業者的查核資料、今年查核結果,業者補申請規畫進度,自治條例的推動進度;楊華美還要要求教育處,針對10月和11月這兩起不幸的事件,追蹤業者賠償的進度,並每個月回報處理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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