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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說縣府農地管理與水土保持的預算及人力好少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今(17)日上午在縣議會第20屆第2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議程時,針對花蓮縣內的農地管理及山坡地水土保持的議題,向縣長徐榛蔚與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提出質詢。AA-1117130811487.jpg
    楊華美首先針對農地管理問題表示,縣長徐榛蔚名下農地違規使用、順安村農地遭沙灘車業者租用以及秀林鄉農地當作廢棄車放置場;楊華美問農業處長陳淑雯,針對農地非農用,縣府是否「抓小放大」?只要申請變更,是就地合法的手段?AA-1117140959677.jpg
    農業處長回應,對於農地用途先由公所進行稽查,上報縣府後,再去現場會勘,不會「抓小放大」;民眾如欲申請農地變更用途,農業處會給予輔導,在申請期間如未改善,地政處也仍會持續開罰。1117140959824.jpg
    楊華美接著表示,今年10月監察院公布玉里鎮「長良林道」旁之山坡地,遭擅自開發超限利用、違法種植生薑,導致污染山林及水源;為避免防汛期造成土石流、影響環境及附近居民安全,監察院決定調查此案;經過半年的調查,監察院發現花蓮縣政府在處理水保業務時,行政程序有多項疏失、並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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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指出,縣府對此案的行政疏失不外乎,資料不齊全竟審核通過、現場插樹枝矇混植生綠化縣府還核准改善、縣府相關單位欠缺對於水土保持法令以及專業技術認知以及將簡易水保的完工檢查委託公所執行等四項。
    楊華美說,在簡易水保申請流程中,農業處竟只執行書面審查,施工與完工檢查都直接由公所處理,但是這兩項應該也是農業處水土保持科的業務;她還指出,花蓮縣內山坡地面積為全台第一,但是整個水保科竟只有13名人員,而且113年農業處共3.6億的預算中,水保科僅占3.1%;除此之外,水保科除了水土保持的業務外,縣內農地管理也是該科的業務,只有金門、連江兩縣如此編制,但這兩縣的農地與山坡地面積與花蓮完全無法相比擬,應該調整其編制。
    縣長徐榛蔚回覆,「有過則改、無則嘉勉,對於農業處水土保持科的編制,可以依據實際狀況進行調整;而且去年縣府就成立水土技師進行縣內水土保持勘查及建議的業務,團但是花蓮縣幅員實在太大,執行有其難度,所以農業處也有委託第三方專業團隊,共同進行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