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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編列災害準備金 持續推動復建

    花蓮縣長年受到複合型災難的威脅,為因應縣內重大變故或天然災害,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編列2.8億災害準備金,但自今年度接連受杜蘇芮、海葵與小犬颱風侵襲,造成花蓮南區多處災損,使重要交通橋樑、便道、農路等中斷,造成當地居民與農友生活不便與損失,本年度編列之2.8億災害準備金難以因應龐大災損,縣府將持續提報中央爭取經費,讓鄉親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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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規定,各級地方政府應依規定,於年度預算中編列一定數額或比率之災害準備金或相同性質之經費。
    去年高寮、崙天兩座大橋因0918地震災害斷橋,縣府施作過溪臨時通行便道,暫供鄉親日常便利通行使用,而今年7月份杜蘇芮颱風襲台,連日豪雨造成的暴漲溪水將便道沖斷,玉里鎮赤柯山農路也受到土石方崩落影響緊急辦理搶通作業,豐濱鄉石梯漁港則因泥沙淤積,嚴重影響漁民作業安全,實際災復經費就已超過災害準備金編列之預算。
    縣府表示,除了編列2.8億災害準備金以外,花蓮縣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有68%用於建設經費,其中就包含震災、颱風災復工程,顯見花蓮對於災害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的重視,對於縣內尚須辦理之復原工程,縣府將持續戮力向中央爭取經費挹注,以保證鄉親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