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謝國榮質疑國中小營養午餐圖利特定廠商 縣府說一切合法

    花蓮縣議員謝國榮今(10)日上午在進行縣政總質詢時,針對總預算高達2.7億多的花蓮縣112學年度國中小學校午餐委外辦理勞務採購標案,向縣府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提出質詢。
    謝國榮表示,6月21日第一次招標公告,原已明訂有廠商履約能力相關之基本資格(具製造.供應.承做或品管能力、.具確可如期履約能力、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書.執照之證明、具有維修.維護.售後服務能力、具有特定資格證明文件~經驗.人力.財力.設備、附加說明),在7月18日於第1次開標進行時,因有廠商提出疑義,標案主持人竟宣布不予開標及廢標,令人不解與質疑。AM7A1590.jpg
    謝國榮接著說,在7月21日第2次招標公告,竟刪除第一次招標公告「廠商履約能力相關之基本資格六項目」,此次招標分為10個標案,有7家廠商競標,於8月16日進行第2次開標,計10標案分屬7家廠商得標。
    謝國榮說,第一次標招標公告明確訂定之「廠商履約能力相關之基本資格六項目」,於第1次開標中途,由主持人以發現作業疏失錯漏,欲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為由,當下宣布不予開標及廢標。於第2次招標公告將履約基本資格六項刪除,完成第2次開標、決標。

↓請繼續閱讀↓

    謝國榮強調,經側面瞭解,第一次開標當下,有某家廠商全案投標,然其投標資格不符,主持人以發現作業疏失錯漏,即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為由,當下宣布不予開標及廢標。後於第2次招標公告刪除履約基本資格六項,讓該廠商得予得標;他痛批此等巨額採購,且涉及學童食安問題,縣府作為理應嚴格把關,而今確反道其行以刪除履約資格放棄把關,其違失或違法作為非同小可,得予依法究責。
    縣府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表示,7月18日首次開標,投標基本資格需有食品製造業、供應商等,因本案每標均為巨額採購,可以額外加上特定資格,但今年午餐招標從2標改為10標,希望能有更多符合基本資格的優良廠商加入,所以在招標文件(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特定資格證明-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證明」部分應該要刪除;但因行政疏失錯漏,開標當下即發現疏失,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第1款「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辦理」,主持人不予開標決標,因此宣布廢標,當天也立刻邀集所有投標廠商,由主持人說明原委並致歉。
↓請繼續閱讀↓

    翁書敏說,為兼顧學生營養需求與提升用餐品質,同時吸引並廣納縣內具基本資格廠商共同投入至營養午餐行列,經審慎考量後於7月21日重新公告招標文件內容,並於8月17日開標,最後共7家廠商得標;2次招標過程全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行政辦法,並無不法或針對特定廠商量身訂做,均符合法制作業。

求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