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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麥」事件 議會與笛布斯‧顗賚都發聲明了

    花蓮縣議會在10月30日上午進行第20屆第2次臨時會一讀會後的臨時動議議程時,因為112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在第4次臨時會時遭程序委員會退回縣府修改錯誤一事,意外引爆議長張峻與縣議員笛布斯‧顗賚間的激烈口角;笛布斯‧顗賚詢問縣議會法制主任余玉琳,質疑追加減預算連實質審查的機會都沒有,就被包裹退回,擔心預算過不了而無法執行,對於未來中央補助款對花蓮縣的核定,會有重大影響。AM7A0975.jpg
    縣議會紀律委員會在3日針對笛布斯.顗賚被「關麥」引發軒然大波一案召開第7次委員會議進行討論,決議認為笛布斯.顗賚在10月30日會議後,於平面媒體公開之不當發言有損議會形象,事後還遭有心人聲援及引用,造成媒體誤解;希望她在臉書導正,並在媒體公開向議會道歉。AM7A1222.jpg
    花蓮縣議會今(7)日上午再度針對此事召開記者會,說明縣議會立場;記者會由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主持,議事組主任潭進成與法制室主任余玉琳等議會行政主管共同出席。AM7A1271.jpg
    縣議會議事怎主任潭進成出示了112年追加減預算兩本黃、白皮書,指出錯誤百出的地方;潭進成表示,縣政府提112年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是在第4次臨時會提出,縣政府共提了29案,其中追加預算案為財政類案號2,縣政府各局處在112年第一次追加預算案總共提了76項的追加,這是一件提案,只能針對整體、整本預算及提案審議,不能單獨或分別分項提出先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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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室主任余玉琳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48條規定,縣府官員才是議員質詢對象,議會行政人員並非被質詢對象,法制主任依議長指示上台回答法令問題,應該讓其完整陳述法律意見,但她當時才開始要講,笛布斯.顗賚就開始大聲斥責,並且持續阻止發言,而笛布斯議員的內容跟法制主任根本不相關,直接把她當成質詢對象。
    笛布斯.顗賚針對縣議會紀律委員會決議,希望她在臉書導正,並在媒體公開向議會道歉一事,下午發表聲明表示,整個事件還是因為她要為縣民爭取權益,笛布斯.顗賚認為,縣府112年第一次追加減預算在第4次臨時會時不該被程序委員會包裹退回,而且10月30日議長張峻對她大聲斥責與侮辱,至今仍非常錯愕與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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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布斯.顗賚強調,她在10月30日在縣議會議事廳的所為,都是為縣民爭取權益,並未針對個人,也沒有濫用職權,如造成有人感到不舒服,她也向當事人致歉;笛布斯.顗賚仍表示,應該要就事論事,不要模糊焦點,應回歸到程序合法就應該審議這筆追加減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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