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蔡秋龍遭花檢求刑15年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江昂軒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花蓮縣玉里鎮鎮長蔡秋龍(在押)等16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今天提起公訴。


    花蓮縣玉里鎮鎮長蔡秋龍與其妻徐惠玲,在當地開設「宏羿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宏羿建設),由蔡秋龍擔任實際負責人,徐惠玲則為登記負責人並負責管理帳目。因宏羿公司及蔡秋龍本人財務狀況不佳,蔡秋龍利用其擔任鎮長職務關係,與徐惠玲共同透過李浚溢、林昌慶等人擔任白手套,牟取不法利益。
↓請繼續閱讀↓

    被告蔡秋龍、李浚溢、林昌慶等人分別身為鎮長、建設課職員、監造人員,本應各司其職,共同為玉里鎮發展之進步而合作,僅因被告蔡秋龍經營宏羿建設周轉不靈,為謀一己之私,竟假職權行使之名,藉由施壓建設課成員控制標案施作進度,且大肆向得標廠商要求借款,得標廠商見是鎮長、建設課成員、監造人員提出要求,只能同意接受。
↓請繼續閱讀↓
文2-行政院震後補助

    此外,蔡秋龍持續因財務困難,更假職權行使之名,除將里長事務補助費納為己有外,又藉小型工程案收取賄賂與不正利益,均有辱其身分職位及鎮民付託,嚴重影響國民對於政府機關之信賴,破壞政府公務員廉潔之形象,若非重罰顯然不足矯正其法制觀念之缺失,爰予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5年,以示懲戒。

求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