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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黨部考紀會坦承疏失 張峻再發聲明稿

    花蓮縣黨部考紀會今(23)日針對基層黨員檢舉質疑2016年11月張峻議長既然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被判7年8個月,依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的考紀規定,為什麼當時沒有被黨紀處分?縣考紀會檢視規程條文,坦承2016年11月中央考紀會與地方考紀會確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行政疏失,對此張峻也再發聲明回應,把矛頭指向現任的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張峻聲明稿全文如下:

  中國國民黨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六條指出:「黨員違反黨紀受處分者,行為日一年以內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不得再處分。」花蓮縣黨部聲明冠冕堂皇、避重就輕、混淆規程,為達目的「先射箭再畫靶」,取最有利之法條,掩飾對決議不利之規章,行強辯硬拗之能事,身為中央黨部組發會副主委、資深黨工及花蓮縣黨部主委,對自己的黨綱刻意誤導隱瞞,恐難再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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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5年11月18日新北地院一審宣判張峻至今,已五年多未有新的判決,這五年多來縣黨部考紀會亦無人提出異議,顯然此案已過追溯期。花蓮縣黨部已坦承行政疏失表示將作補正,倘若每一件案子都溯及既往,那麼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的類似案件數以百計,試問,是否所有曾經違紀者都必須自動停權?        再者,張逸華主委在民國105年12月31日辦理退休,原來始作俑者,自導自演的都是張逸華!因「要事」而無暇理會張峻的是張逸華,當年時任花蓮縣黨部主委的張逸華看張峻排不上政敵的位階,不加理會,如今開鍘張峻的也是張逸華!111 年的張逸華打臉105年的張逸華,欲蓋彌彰、因人設事,不是政敵的時候,國民黨的黨紀可以擱置一旁,然而一旦政治能量增強又不乖乖聽話時,張逸華便處心積慮地趕盡殺絕,這般惡質的政治心胸和算計令人嗤之以鼻,基層一片譁然。

    105年12月21日媒體報導標題:「張逸華準備下一戰?閃辭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報導內容提及國民黨籍議長賴進坤因違紀輔選遭開除黨籍一案,地方傳出由黨部主委張逸華與縣長傅崑萁共謀主導幹掉賴進坤,主要是為傅崑萁的妻子、國民黨立委徐榛蔚參選下屆縣長鋪路,外界傳聞張逸華立功後將接任花蓮縣政府副縣長,張逸華當時表示,因受到許多不實謠言攻訐,所以他以請辭明志。國民黨資深黨工張逸華,在花蓮縣黨部主委任期內接手總統、立委、市長補選,雖然在立委一戰失利,但因傅崑萁安排妻子徐榛蔚進入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內,在「政治利益」使然下,張逸華與無黨籍傅崑萁建立十足選戰默契,輔選立委王廷升與徐榛蔚,最終王廷升落敗,卻順利將徐榛蔚送入立法院,也讓徐榛蔚日後參選花蓮縣長之路更為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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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於105年12月21日召開委員會議,張逸華當場宣布已申請退休,並表示未來只會當國民黨的志工,不會參與任何公職。此話言猶在耳,格外諷刺。回顧這段驚心動魄的同志殺戮,再看看他們在花蓮的所作所為,我們美麗樸實的花蓮,除了拒絕汙染,也要拒絕荼炭地方、不負責任的政客。

    張逸華擔任花蓮縣政府秘書長時因礦石稅護航不力,以致被拔除縣府所有職務,張逸華於是被安排進入中央黨部,並兼花蓮縣黨部主委戴罪立功,等待建功後重返縣府。

    回顧張逸華的政治歷程,完全都在當政治打手,這點眾所周知,張逸華絕對是花蓮無人能出其右的政治傭兵和政治打手,令人心生畏懼、令人膽顫心寒,國民黨有如此內鬥之能臣,前途令人堪憂,張峻不容正義盡成灰、張峻不信公理喚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