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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石稅」、「新設置畜牧場」兩爭議案下會期見真章?

    花蓮縣議會今天上午繼續進行第19屆第15、16次臨時會的三讀會議程,其中最受各界矚目的就是「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對於條例中距離周界300公尺應否拉長及納入農舍、落實原基法精神等,為此條例的爭議焦點。AM7A5311.jpg
    在昨天審議「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時,因針對其中第4條第4款規定新設置畜牧場應距離商店、機關、部落、住宅(不含農舍)等周界範圍300公尺以上,引發廣泛討論;議長張峻裁示,草案條款仍有諸多不夠明確和不足的疑義,下午變更議程由農業處召開平台會議,彙整意見,縣議會今天再續審。IMG_20210819_101424_1.jpg
    昨天參加平台會議的環保團體表示,縣府應該對新設置畜牧場要有自己的立場,而不只是搜集各方意見,再給議會由議員表決;而重點在新設畜牧場社區距離、農舍疑義與與住民諮商同意權的部分,而這些爭議還是無法與畜牧場業者建立共識。AM7A5309.jpg
    今天在進行「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二、三讀逐條審議時,針對納入農舍部分,議員黃馨、林源富、莊枝財、鄭寶秀、笛布斯.顗賚、張美慧、李正文、蔡依靜、楊華美等人先後針對各自立場踴躍發言;有些議員認為,條例中針對門牌及農舍爭議部分,有引起原住民與平地人族群爭議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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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則表示,縣府版自治條例中畜牧場距離300公尺是怎麼算出來的,應予以說明,甚至要求農業處長吳昆儒提供各種不同距離的套圖、讓民眾了解;在多位議員各自抒發己見後,縣議會的各議員對「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中的納入農舍、距離300公尺仍無法達成共識,議長張峻建議進行表決,將「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留到下個會期再審議,而就在多數議員舉手同意下,該條例留到下個會期再審議。
    這次花蓮縣議會臨時會中,最受爭議的兩案「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及「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都將在預計今年10月召開的定期大會再度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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