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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報就不會發生太魯閣號事故」 花縣府:混淆視聽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第十九屆第15次臨時會,花蓮審計室主任林慶文列席做審核報告,報告提及義程營造於民國104年承攬縣府西寶大橋整建工程,涉嫌變造臨時圍堰施工照片申請估驗計價,遭縣府移送法辦且敗訴,但縣府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通報不良廠商並停權,讓義程營造後續到110年3月底,仍承攬到17件、總金額近1億5000萬元的公共工程標案,傷害政府採購法建立處罰不良廠商機制之功能,並警示阻絕其他機關受害等欠當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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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審計室查核報告近日出爐,其中就太魯閣號事故被告李義祥名下義程營造,曾承攬縣府工程偽造照片遭縣府提告,縣府卻未通報不良廠商,認為有欠妥當。縣議員莊枝財今天要求追究責任,並說「有通報就不會發生太魯閣號事故」,縣府強調出事的是台鐵工程,由東興得標再分包給義祥工業社,和義程營造毫無關係,縣府已澄清多次,民代不該做不當連結,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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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議員莊枝財今天說,縣府沒有通報不良廠商,「如果有報,太魯閣號就不會發生了」,質疑不追究責任嗎?縣議員黃馨詢問,未通報不良廠商部分,審計室是否會主動提送懲處?太魯閣號傷亡太慘重,應該讓社會明白後續如何懲處,才能杜悠悠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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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強調,義祥工業社和義程營造負責人雖都是李義祥,但兩個是不同公司,是否將義程營造停權,都不會影響義祥工業社分包的結果。他無奈地說,縣府已澄清過好幾次,太魯閣號事故應該要追究的是台鐵的責任,而非不當連結、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