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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石稅草案遭議會退回 恐減少10億元稅收

   花蓮縣議會今(10)日舉行程序委員會,縣府提出「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草案,不過花蓮縣議長張峻以違反程序會設置辦法退回,若議會不通過該條例,花蓮縣政府將無法依法徵收稅收,一年的稅收恐減少約10億元,影響縣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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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許多議員擔憂縣府若再審及釋憲敗訴,要付高達百億元的賠償金,要求縣府調整稅額,希望草案送臨時會討論,能擬定開徵稅額,還有議員提出應依照業者採礦噸數,採「級距稅額」,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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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長張峻表示,在花蓮縣府沒有勝訴或獲得大法官釋憲前,應退回礦石稅草案,才不會要付賠償金而債留子孫,以違反程序會設置辦法退回,強調此決議是為了「捍衛縣議會招牌」、「所有責任我來擔,壓力我來擔」,隨即轉身離場,令在場議員、縣府官員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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