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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旅宿業者刊登廣告 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喔!

   近日發生民眾透過境外訂房網站誤訂非法旅館入住,衍生消費爭議,地方旅宿主管機關針對該非法旅館未取得合法登記即經營旅宿業務,已立即派員稽查並進行裁罰。觀光局提醒民眾,旅遊出差入住合法旅宿,自身消費權益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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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局表示,現今許多民眾會透過訂房網站訂房,如由國內合法旅行社所經營者,提供之房源合法較無疑義,如係境外訂房網站,其未在國內公司登記,房源可能包含非法旅館,觀光局已多次行文及邀集該等境外訂房網站業者開會,要求將非法旅宿資訊下架,因此就上述發生消費爭議的非法旅館,將即要求該境外訂房網站下架。觀光局提醒民眾,旅遊出差應入住合法旅宿,可先至該局臺灣旅宿網查詢合法旅宿再訂房,該局並已請合法旅宿業者刊登廣告應載明旅宿登記證號,俾利消費者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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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稽查非法旅宿方面,觀光局已積極並持續督導地方政府稽查工作,並給予地方政府執行稽查業務補助。對於非法旅宿的取締案件,針對非法旅館及日租套房,110年全臺總計開罰692次,民宿部分共處罰425次。另外,為遏止非法旅宿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發展觀光條例並已增訂第55-1條,對於非法旅宿業者刊登廣告或營業訊息,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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