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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4.0旅館業補貼申請7/31截止 縣府呼籲業者儘速申請

    行政院110年6月4日核定紓困4.0方案,對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致營運困難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以補貼每名員工薪資40000元及營運成本方式,以減輕業者負擔,花蓮縣長徐榛蔚特別提醒縣內各旅館業者把握時間盡快申請紓困補貼。IMG_20210608_171406_1.jpg
    觀光處長張志翔表示,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補貼對象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30日前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或登 記證且申請時仍營業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補貼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依補貼對象於臺灣旅宿網填報之觀光旅館業營運月報或旅館業營運報表, 申請日前最近三個月任一月之客房住用率較中華民國108年同期衰退比率達50%以上者,得依本要點申請補貼,補貼金額依員工人數計算,一次補貼每人新臺幣40000元。但非屬勞 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強制加保單位,且無法提供員工之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 投保單位名稱及保險證號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一次補貼每家新臺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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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翔表示,辦理紓困4.0方案由交通部觀光局直接受理,並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呼籲旅館業者注意申請門檻,如有發現108年1-6月份的營運報表需補登或修改情形,請儘速補填並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到縣政府觀光處初審後轉陳觀光局審核,以期順利領取紓困補貼。紓困補貼相關問題可電洽紓困專線:02-23222510或縣府觀光處03-8227171分機526或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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