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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三年轉型大限 花蓮這所私校董事會遭解散

根據教育部規定,已經停辦的私校,必須在3年內完成復辦、新設、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變更為其他法人。位在花蓮市的國光商工, 102年即停辦,校方雖提出變更申請為「文化藝術基金會」但遭教育部駁回,近期將啟動解散董事會程序。

根據教育部於民國108年1月15日修正施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37條規定在此之前已停辦的私校,必須在3年內完成復辦、新設、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變更為其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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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5日證實,花蓮縣國光商工、屏東縣志成商工、雲林縣益新工商、嘉義市大同高職、台南市華濟永安高中等5校,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程序,將依照「私立學校法」第72條,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解散學校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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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私立國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創立於民國55年11月9日,曾經位於花蓮縣花蓮市的私立職業學校,與南濱公園為鄰。該校因為少子化與人口外移影響致收生不足,於2011年8月1日停辦停招。

照片翻攝/Google 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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