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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部署! 花蓮自8/6起開放游泳培訓團隊進行訓練

    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110年7月27日調降為二級警戒期間,有條件鬆綁戶外活動,但室內外游泳池及學校游泳池暫時尚未開放使用。


    花蓮縣之游泳培訓隊歷年皆為各大型賽事之重點奪金團隊,但從三級警戒以來,游泳選手已經超過70天沒有訓練,考量近期將舉辦110年全國總統盃游泳錦標賽及110年全國運動會等重要賽事,現階段游泳選手確有提前回歸訓練之需求,故花蓮縣政府宣布自110年8月6日起,各游泳培訓團隊可依「花蓮縣游泳選手培訓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規定」於培訓前提報防疫計畫經縣府教育處核備後至特定開放之泳池進行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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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游泳選手培訓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規定」內容包括場地訓練人員及救生員進場前須提供抗原快篩或PCR檢驗結果陰性證明,游泳池場域實施人流管制並確實進行場域及相關設施設備之清潔消毒作業,另所有人員除選手於水中訓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游泳選手應於訓練結束上岸後立即戴上口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