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振興劵領取資格、時間、方式看這裡
0403地震及隨後的餘震與颱風,對花蓮縣的整體經濟造成嚴重影響,尤其是外部道路頻繁中斷,讓遊客對來花蓮旅遊卻步,進一步重創了當地的觀光產業。為了提振經濟,花蓮縣政府在縣議會的支持下,編列新臺幣10億元,推出振興券方案,期望透過刺激消費,帶動整體市場復甦。此次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週六)和10月13日(週日)發放,民眾可於全縣13鄉鎮市的185個發放點領取。
振興券發放時間與地點:
- 日期:10月12日(週六)至10月13日(週日)
- 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地點:13鄉鎮市共185個發放點
振興券領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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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親領(年滿18歲之成年人)
- 攜帶資料:
- ➊ 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必要)
- ➋ 印章(非必要,可簽名)
- ➌ 領取通知單(非必要,加速查找名冊)
- 攜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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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
- 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取
- 攜帶資料:
- ➊ 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
- ➋ 印章
- ➌ 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的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法院監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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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領取
- 受託人代領
- 攜帶資料:
- ➊ 委託書正本
- ➋ 委託人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或影本
- ➌ 受託人印章
- ➍ 受託人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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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領取資格但已故者
- 法定繼承人可代領
- 攜帶資料:
- ➊ 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等)
- ➋ 繼承人之戶籍文件
- ➌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➍ 切結書
領取通知單與委託書:
- 每戶將收到1張領取通知單,9月25日前會送達公所,並由公所分送至各戶。
- 正面內容:戶長姓名、地址、戶內成員、領取地點、名冊頁碼與注意事項等。
- 背面內容:委託書格式,最多可填寫7位受託人。空白委託書可上網下載使用。
花蓮縣政府希望透過這次振興券的發放,能夠快速恢復震後的經濟活力,並鼓勵民眾積極參與,為花蓮的市場注入新的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