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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 花蓮地檢署14天火速偵查終結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4月2日在北迴線清水隧道口撞及滑落邊坡工程車出軌,造成49人罹難、216人輕重傷的重大事故;花蓮地檢署經過了近半個月的偵查,於今天宣布偵查終結,將主嫌李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起訴,並求處最高刑期。306528.jpg
    除了李義祥被依三大罪名起訴,逃逸外籍勞工華文好(阿好)也被依過失致死起訴,遭求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兩人目前仍被羈押禁見;至於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遭求處四年以上有期徒刑東新營造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20200416a-18.JPG
    太魯閣事故事發當天就率部成立專案小組的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今天上午才接到調職通知,下個月將平調彰化地檢任檢察長,下午花檢就召開太魯閣號事故案件偵結記者會,算是給俞秀端在花蓮地檢署的「畢業禮」。20200416a-19.JPG
    花蓮地檢署針對太魯閣號重大事故的事發經過提出說明,與華文好於事發當天8:00多,由李義祥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工地現場。李義祥先指示華文好於上午8:55,將上開吊卡大貨車車斗上之輪胎,堆置於工程現場西正線隧道上方堆置輪胎。20200416a-20.JPG
    根據太魯閣號的行車紀錄器,確定當時畫面中在鐵軌旁的邊坡上人影為越南籍移工阿好,但無法確定其是否有揮手示警,而太魯閣號畫面在9時27分29秒時中止,預計工程車落軌至撞擊不到1分鐘;當時李義祥使用吊帶將怪手及工程車綁在一起,經調查後吊帶因承受不住工程車重量導致「裂掉」,裂掉後再進一步導致脫鉤,工程車才因此掉落,釀成49人罹難、216人輕重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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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義祥遭檢方依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嫌求處最高刑期,阿好則求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為何李義祥未依殺人罪起訴的理由,花檢回應,由於殺人必須要有「犯意」,雖然李義祥的作為確實不妥,不過當時有試圖將工程車拉起,因此無法判定;另外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等2人,花檢也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希望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東新營造違反採購法部分,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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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臺鐵局發包工程及工程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是否不法、李義祥的義祥公司及東新營造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等情節,花蓮地檢署仍持續積極偵辦中。
    花蓮地檢署自4月2日太魯閣號發生事故後,就由檢察長俞秀端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與鐵路警察局進行偵辦,花檢分別在事發現場清水隧道口與花蓮市立殯儀館成立前進指揮所,花檢24位檢察官全員投入偵辦此案,終於在歷經14天的偵辦過程後,今天宣布偵查終結,將所有被告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