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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渾身酒氣拒酒測 姪兒不滿盤查襲警遭逮送辦

 

    9日凌晨在花蓮市區中央路三段附近發生一件妨礙公務案件,一名陳姓男子與一駕駛自小客車王姓男子及一旁的溫姓女子3人發生糾紛,花蓮警分局巡邏員警上前了解糾紛原因,發現駕駛王男滿身酒氣,欲實施酒測遭拒,一旁的陳男不滿盤查,竟還酒醉失控對一名女警揮拳,在場其他3名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壓制陳男,壓制過程中造成3名員警輕微擦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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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凌晨12點左右在花蓮市區中央路三段附近,37歲陳男、49歲王男及52歲溫女等3人發生口角,巡邏員警上前了解,發現駕駛王男滿身酒味,員警要求實施酒測卻遭拒,駕駛姪子陳男及一旁的溫女不但向員警叫囂,陳男還因不滿盤查,突然朝一名女警臉部揮拳,花蓮警分局除當場將陳男逮捕,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外,王男及一旁的溫女亦帶返所實施保護管束;其中王男因另涉酒後駕駛自小客車且拒絕酒測,依法對王男開出拒測罰單,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恐將面臨至少新台幣18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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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警分局表示,依據新修正刑法第135條第1項規定「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刑法第136條第1項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犯前條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特別呼籲民眾要注意,對於挑戰公權力的不法分子,將依法嚴辦、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