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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及外送平台業者政府應加強管理

    食物外送員在車水馬龍街道穿梭,為搶單、搶時間在車陣中疾駛或交通違規的行為,往往造成自己與他人的遺憾。2月2日清晨花蓮一名外送員,在吉安鄉撞及轎車不幸死亡,暴露了嚴肅的交通及社會問題,政府機關應重視並加強管理。

    花蓮縣警察局沒有公布統計花蓮縣的外送員車禍統計數據,但反觀其他縣市的數據,件件都怵目驚心,台中市政府統計,去年月平均80.3件;高雄市去年發生308件,338人受傷。台北市去年7100件,受傷人數1270人其外送員自身受傷有819人,外送員機車事故的主要違規項目為「違規停車」、「違規爭道」。

    來自德商美食外送的Foodpanda、新加坡Honestbee和美國的Uber Eats都在2016年前就進軍台灣。2018年底台灣開始出現掛著各大餐飲外送平台箱的機車滿街跑,2019年餐飲外送平台,在台正式進入戰國時代。

   隨著時間演進,除技術外,對外送員送餐安全的保障及加入的店家愈來愈多。當外送員愈多時,也將衍生出其他的外送服務,除熟食餐點外送,或許也增加半成品、食材、服務及代購外送等。政府對各項法令的更新應要與時俱進,才能防範各項爭議,也保障消費者權益及保護新創產業的發展,外送員的生命安全。

    受疫情影響,民眾叫外送機率大增,外送員事故也隨之增加,常見搶快的情況,是意外頻傳的主因。外送餐點雖方便,但外送員卻在外送時肩負不小風險。地方政府應檢討目前法令規章是否完備,把外送員、外送平台業者都納入管理。

    持平而論,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應成立外送服務契約,外送平台業者應以自己之費用,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例如意外傷害致失能或死亡之保險最低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意外傷害之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之最低保險金額新臺幣三萬元,日額支付型之最低保險金額每日新臺幣一千元。

    外送平台業者應將保險契約之保險證或保險手冊交付外送員收執,並應於提供外送服務契約存續期間內,維持前項保險契約之效力,且不得排除外送服務期間以外發生事故之理賠。

    外送平台業者應備置要保及保險人所交付同意承保資料,保存至保險期間屆滿後至少六個月,並將已納保之外送員人數之投保項目公開揭示,有異動時應即更新。外送平台業者未履行所定義務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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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送平台業者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並通知外送員。但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可以不在此限。

    外送員於從事外送服務期間,如有發生死亡災害或意外。發生災或害外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外送平台業者應於明知或可得而知該情事之時起八小時內通報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另外,外送平台業者提供或參與食品運送服務,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應至少應設置一名以上管理衛生人員,並符合花蓮縣衛生局公告比例之管理衛生人員及受一定時數之衛生教育訓練。

    外送平台業者對於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於提供外送服務前,施以至少三小時之職業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課程。

    花蓮縣政府宜將外送員於發生交通事故之相關統計資料,按季公告,外送平台業者經公告之當季交通事故較前一季統計為高時,應於當季統計資料公告後一個月內訂定降低外送員發生交通事故計畫,報縣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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