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男子嫌貓不祥竟重摔浸水虐死 判刑2個月併科18萬

 

    一名家住花蓮玉里61歲的曾姓男子,認為女兒養的貓靈魂跑進家門很不祥,竟將牠重摔在地上,又浸入水中,導致貓咪口鼻流血當場死亡。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考量曾男疑似患有認知障礙、酒精中毒等,依違反動保法判曾男有期徒刑2個月,併科18萬元罰金。

↓請繼續閱讀↓

    曾姓男子在今年2月16日時,認為女兒養的貓「靈魂跑進家裡來」,是不祥徵兆,先將貓重摔在地,再抓住牠的腳浸入水桶,導致貓的臉部、口鼻大量出血,當場慘死,將貓屍丟棄一旁空地,讓曾男女兒憤而報警,

↓請繼續閱讀↓

    曾男坦承虐貓致死,但因曾男有酒精中毒情況,並在殺貓後兩天住院,出現酒精戒斷狀況。法院託醫院進行精神鑑定,鑑定結果認為,曾男的行為應與對貓的迷信認知有關,與妄想定義不同;此外,他殺害貓不聽勸告的衝動行為應與當時處於酒精中毒狀態有關。

    法官認為,被告不知尊重自然生命,僅因認為貓咪有不祥的徵兆,就將牠重摔在地面,再強制浸入水中,最終導致貓咪當場死亡,可見其手段殘忍,且又將貓咪之屍體隨意丟棄,益見其罔顧、輕蔑動物生命,所為誠屬不該,實應責難;不過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行為時患有疑似認知障礙、酒精中毒病症,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顯著降低,難謂被告於涉案時有強烈的敵對意思,因此判刑2個月,併科18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