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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店老闆拾金不眛 鳳警調閱監視器找回失主

   花蓮縣警察局鳯林分局鳳林派出所警員王崇信、實務訓練生郭建源日前中午執行值班勤務時,冰店老闆主動到所告知拾獲一個粉紅色錢包,經員警檢視,錢包內有萬元現鈔,但無任何證件,遂調閱店家監視器確認遺失人外貌,並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看車牌號碼,透過車號得知失主住在吉安鄉,便立即聯繫該轄區派出所,順利聯絡到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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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主表示,日前至冰店吃冰,不慎將錢包遺留在冰店,本來還很擔心找不回來,幸好冰店老闆送至到派出所,並立即請楊姓員工至派出所領回遺失的錢包,處理員警經核對身分無誤後將錢包發還,失主對警員的認真與付出表示感謝,並向冰店老闆表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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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林派出所所長吳逢盟呼籲民眾,為避免貴重物品遺落,無論在吃飯、搭車、騎乘機車時,均應將攜帶之貴重物品妥適收好,若臨時離開座位時也應順手帶走,才不致於因一時疏忽而遺落或遭宵小覬覦,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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