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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客想跟男房東「愛愛」 被告「跟騷法」

    台東去年發生一起女房客對對男房東的性騷擾案,台東一名51歲女房客向一名男姓房東承租套房,男房東卻成為女房客的愛慕幻想的對象,在8個月內瘋傳3200則LINE訊息求愛,想脫光衣服跟男房東做愛,而在傳訊求愛不成後,甚至當面袒胸露乳,男房東數度警告制止不成,告她違反跟騷法,臺東地檢署對她起訴,目前雙方和解而撤告。


    根據地檢署起訴內容,51歲的女房客自去年2月4日至同年10月4日止,向男房東承租位於台東市某處套房,在承租套房內用LINE傳送「你用笨方法想做愛、喜歡小神仙的衣服脫光跟你做愛」,還有「你喜歡看脫衣服、我胸部跟年輕妹妹一樣」等3200餘則露骨曖昧訊息給房東。
    地檢署指出,男房東因該名女房客傳送不堪入目的文字訊息,及將信件張貼或投放信箱等騷擾行為,而心生畏懼控告女房客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經地檢署偵查終結,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但因兩造已達成調解,男房東撤回告訴,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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