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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警方處理擦撞肇事逃逸事件 呼籲民眾遵守道路交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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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晚間,花蓮縣吉安鄉仁里一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5部機車及1部微型電動二輪車遭到擦撞。吉安警分局仁里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到場處理,但是現場卻不見肇事駕駛。經返回駐地調閱監視器查找出肇事駕駛為一名56歲的王姓駕駛,該名駕駛事後承認因為瞬間恍神而導致事故發生。但該駕駛人未於事故發生後留下處理,王男肇事逃逸部分,本分局依法告發。

 

吉安警分局再次強調,面對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事後未遵照規定處理,無人受傷或死亡的情形,將面臨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鍰。若駕駛人逃逸,將進一步面臨駕駛執照被吊扣1至3個月的處罰。如果導致人員受傷或死亡,肇事逃逸者將必須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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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再次凸顯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以及在事故發生時適當處理的必要性。吉安警分局呼籲所有駕駛人,遇到交通事故時應保持冷靜,依法行事,切勿任意離開現場,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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