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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中橫試槍獵殺飛鼠

    花蓮兩名林姓及蔡姓男子,日前帶著一名張姓友人,前往中橫公路白沙二橋附近,持改造獵槍朝路旁警示牌開槍,隨後還開槍射殺一隻飛鼠,整個過程被友人拍下並製成影片上傳IG平台,民眾發現向警方檢舉,花蓮縣刑警大隊獲報後將林姓、蔡姓男子逮捕,並起獲兩把改造獵槍,全案依違反槍炮彈藥管制條例、毀損罪、恐嚇公眾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林男與蔡男持獵槍在中橫向路旁的道路警示標示牌試槍,使得標示牌被打的滿是彈孔,兩人之後還跑去獵殺飛鼠,整個過程被陪同的友人拍下,而友人在返回新北後,將影片後製配音後上傳IG平台。
    經警方調查後,持搜索票前往林姓及蔡姓男子家中,查扣兩把改造獵槍及子彈、鋼珠彈等物品,同時也發現兩把槍的長度,不符獵槍規範也未登記,而嫌犯則供稱槍枝是家中長輩持有。
    縣警局表示,林男與蔡男都是原住民,但原住民持用獵槍應經合法申請,並依相關規定申請打獵,而兩嫌所用長槍沒有登記, 還持槍射擊公物,並在國家公園內獵殺野生動物,已經觸犯槍炮彈藥管制條例、毀損罪、恐嚇公眾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全案依規定送地檢署進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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