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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車拒酒測 泰籍女子遭重罰18萬

    花蓮有一位泰籍女子在市區無照騎機車,拒絕接受警方酒精濃度測試,依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遭重罰18萬元罰鍰,因逾期未繳納,花蓮監理站將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這位泰籍女子在被花蓮分署凍結銀行帳戶後,昨天(12日)由配偶擔任擔保人辦理分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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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署表示,這名1990年出生的泰籍女性義務人係因結婚來台定居;110年8月4日於花蓮市中山路騎機車被警方攔查,因當場拒絕接受酒測,遭重罰18萬元罰鍰。酒駕案件移送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後,銀行帳戶旋遭花蓮分署凍結並扣得32,230元;這名泰籍新住民於知悉帳戶遭執行後,昨日在配偶陪同下至花蓮分署另行繳納6萬元,並由配偶擔任擔保人辦理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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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泰籍女子之配偶表示,女子當日被警方查獲時,確實有喝一些啤酒,但因她中文能力不佳且配偶不在身邊,又擔憂酒駕恐面臨遣送返國小孩無人照顧等情,不諳法令又語言不通,一時情急才會拒絕接受酒測,並非惡意要違抗公權力,配偶係以土水工為業,經濟能力無法一次清償罰單,仍有誠意分期繳納。

    近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數次修正,拉高酒駕相關罰則,無非是希望能有效遏止酒駕事故發生,惟仍有極少數民眾不顧自己及他人安危,酒駕上路,造成人員傷亡及無數的家庭破碎,令人痛心,花蓮分署將續針對酒駕案件專案強力執行,以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還給民眾一條平安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