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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 婦人車前倒下索費 駕駛po網提醒小心

    假車禍真詐財事件屢見不鮮,有民眾日前開車行經吉安中山路,突然一名婦人騎機車切入前方倒下,駕駛立即下車查看,婦人竟以被撞為由要求索賠,但是當駕駛表示已經報警並有行車紀錄器可還原,婦人當場改口並馬上騎車離去,由於疑點重重擔心又是一起藉機詐財手法,民眾把畫面PO上網路,呼籲大家要小心。

    昨(10)日下午3點40分左右,一名駕駛開車正好經過吉安鄉黃昏市場附近,由於假日車多,路上走走停停,駕駛才剛起步不久,同方向一部由婦人騎乘的機車,突然往駕駛車頭方向切入,並且連人帶車倒下,嚇的駕駛立即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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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駛表示,因為車子沒有碰到婦人和機車,直覺像是有意要倒在他的車子前方,為求慎重他立即做了幾項關鍵的步驟,包括1. 下車立即確認前方婦人有無嚴重受傷或是意識不清2. 同時撥打110,通報婦人倒地位置3. 取下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4. 車子後方擺設警示三角板,等警察前來!

    一開始,婦人向駕駛表示是被他給撞倒,因此要求駕駛賠償一筆修車錢,但當駕駛回應表示車上有行車紀錄器,並也已經報警處理,婦人態度180度轉變,佯稱找警察來太麻煩,立馬騎上機車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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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駛表示,他等到警察前來並至派出所做完筆錄,並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交由警方處理。但反覆檢視畫面,「婦人倒下的技巧很好,不像生手」,駕駛說或許是他個人多慮,但仍擔心可能會是詐騙手法,因此將影像放上網路,同時呼籲大家千萬要留意。

    警方也指出,如果沒有發生車禍卻謊稱駕駛人撞到他,結果無人傷亡,也未成車輛擦撞毀損或財物損失,此種利用假車禍事故迫使駕駛停車的行為,可能涉及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因此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

(影片經當事人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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