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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爆料縣府發生多起職場霸凌、性騷擾案件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今天上午在縣議會第19屆第15、16次臨時會二、三讀會上午議程結束後,向媒體爆料她接到陳情,在今年5月份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發生一起性騷擾案件。
    楊華美表示,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今年5月份一名男性員工按鈴要進入辦公室,但是在裡面的女員工沒聽到,所以未幫這名男員工開門,以致男員工再爆怒之下,向女同事口出「我要強姦妳」不雅言辭,讓女員工驚嚇不已,在事後有向農業處申訴,但是農業處卻是以「靠我就好」、「妳找妳男朋友啊!」等沒有職場男女平權觀念的言辭處理,造成這名女員工因恐懼離職。S__5439517.jpg
    楊華美認為,縣府的各局處首長應該具備職場兩性平權的基本觀念,才不會向前來申訴的同仁說出如此「沒 Sense」的話;所以楊華美希望縣府人事處要向各局處首長講授兩性平權、職場性騷擾與霸凌的相關課程;而5月份這起性騷擾霸凌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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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更直指教育處的家庭教育中心也有發生更多起這類問題,而且也進入了政風單位及調查局東機組調查中;她表示,縣府針對這一年多來多起職場霸凌與性騷擾事件,只回覆楊華美,此類案件依相關法條去做申訴便可,令她十分失望。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長吳黎明表示,議員楊華美所說的農業處與教育處的相關案件確有其事;吳黎明指出,如發生職場霸凌、性騷擾案件,當事人或受委託人要依規定提出書面申訴與舉證,當事人一旦提出申訴,人事處一定會依「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