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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餐飲業者禁內用仍違規 新城警方立即舉發

    5月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臺升級三級疫情警戒,民眾只要外出就必須戴口罩,22日花蓮縣政府公告自23日起餐飲小吃一律外帶,警方為配合衛生單位加強巡視轄區民眾、業者是否有配合政府的防疫政策,有違規者即加以查報裁處,以防止疫情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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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分局加強查察轄區民眾有無配合防疫時,於前日秀林分駐所於轄區巡邏發現一名民眾騎乘機車外出未依規定配戴口罩,警方立即舉發,函送衛生機關裁處,另於花蓮縣政府公告餐飲小吃一律外帶禁止內用後,在前日晚間北埔派出所員警則在轄區小吃店家發現該店家門口雖有張貼不開放內用公告,但仍有多名民眾在店內用餐。
    員警亦立即跟業者說明有關縣政府的防疫規定,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舉發,23日新城分局共開了2張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舉發通知書,警方除持續呼籲民眾務必配合政府防疫政策並加強查察轄區違反防疫規定者,以提升大家防疫意識,共同維護彼此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