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鬧事推打員警 新城警依法送辦
114年1月8日凌晨1時許,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嘉新路一間小吃店內有人發生糾紛。警方迅速派員前往現場處理,試圖平息紛爭。
員警到場後,在進行盤查時,遇到一名潘姓男子拒絕配合並以推擠方式試圖阻止盤查。由於潘男明顯酒醉且態度激烈,警方隨即將其壓制以維護現場秩序。然而,潘男情緒失控,甚至用腳踹執勤員警,導致情況升級。警方當場以刑法妨害公務罪嫌將潘男逮捕。
事後,警方已陸續通知其他相關涉案人員到派出所說明,進一步釐清案情。針對潘男暴力抗拒執法的行為,警方依法將其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案件正由檢方後續處理中。
新城警分局再次呼籲民眾,面對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予以配合,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法律問題;警方也將秉持公正執法的態度,保障公共秩序與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