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使用、販售偽造車牌」亂象 跨機關合作強力查緝
近期偽造車牌案件增多,除執法人員持續取締外,亦涉及偽造車牌販售源頭、聯合稽查、處罰力度等面向,公路局日前已邀集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高速公路局等機關,研商跨機關合作查緝機制。
公路局已多次請業者公告相關法律責任並自主下架,目前蝦皮購物及YAHOO拍賣已配合辦理,另已將35起網路平台販售資訊,移請警政署以幫助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偵辦中,並持續主動追蹤相關偽造商品。本次會議已協請數位發展部再轉知網路平台業者及公會自律,要求業者回報處理情形,從源頭阻斷不法管道,籲請民眾切勿於網路平台等管道購買偽造號牌懸掛使用,以免違反行政罰及刑法。另請法務部再評估修正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徒刑或併科高額罰金之規定。
為強力掃蕩不法行為,警政署已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計畫,且利用AI科技輔助巡防,已取締多起偽造車牌移送法辦;公路局亦將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灰名單,針對特定車輛進行熱點分析、加強路檢聯稽,透過相關聯合通報機制查緝,如使用偽造車牌停於道路者,除開單、移送外,汽車並可當場移置保管。
公路局重申,號牌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定之,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若不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之號牌皆屬無效憑證。使用偽造號牌行駛道路,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0,800元,另製造、販售(平台廣告)、使用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針對號牌遭偽造之受害民眾,公路局已刻正研擬補救措施,未來民眾可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繳規費換牌。 現行號牌已有數道防偽措施,另公路局已再研擬數道防偽機制,遏止不法。
(照片: 刑事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