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塞湖民間團體發放慰問金疑爆「整棟被一戶領走」爭議 光復民眾控名冊問題 社會處:公所可增列名單避免誤領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民眾慰問金日前發放,卻傳出造冊認定不清,導致真正受災的住戶無法領取。光復鄉大華村一名陳姓住戶昨(25日)向本報投訴,指自己一樓住家遭淹水,卻被告知慰問金已遭同棟二樓住戶領走,引發強烈不滿。
社團法人親慈慈善會於11月25日上午9時至12時在國立光復高工發放慰問金,每一門牌地址限領一份4,000元,以花蓮縣政府提供、截至11月4日的造冊名單為準。陳女指出,她所居住的公寓為四層樓、各樓一戶共4戶,但主辦方卻將整棟視作「一戶」。因此當她到場要領慰問金時,被現場人員告知名冊已被二樓住戶簽領。

「淹水是淹在我家,結果錢被樓上領走,怎麼會公平?」陳女氣憤表示。
同樣情形也出現在鄰近另一棟公寓,甚至有住戶到派出所報警,但警方表示,民間團體發放慰問金不屬公務,且依主辦方規範領取,並不構成侵占,因此警方無從受理。有住戶擔憂,若造冊問題沒有改善,恐將在未來災害慰助中持續重演。
對於民眾不滿,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加富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慰問金名冊來源主要是依據「保全戶資料」延伸整理,但實際居住分戶狀況最清楚的仍是鄉公所及村里長。
陳加富指出:「若民眾認為本身確實有受災、且有領取資格,可向公所反映,由公所在名冊上增列,而不應僵化使用縣政府的初版名冊。」他強調,縣政府身處第二線,難以掌握每棟建物的實際分戶情況,因此地方政府更應依現況調整。
對於「同棟4戶卻只能領一份」的疑慮,陳加富回應,若村長、鄰長能明確證實該門牌下有多戶,公所即可調整名冊,避免住戶權益受影響。他並補充,民間善款的發放方式最終仍由主辦單位決定,公部門僅能協助整合名冊與提供建議。
此次事件凸顯堰塞湖災後慰問金造冊流程與實際分戶資訊不一致問題。陳女表示,希望縣府與公所能正視分戶認定、加強實地比對,以免真正受災者因行政疏漏錯失補助。
她無奈說:「如果我們不講,就永遠都是整棟算一戶,以後遇到災害還是會發生一樣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