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行人庇護島務必減速 花警籲切勿輕忽
114年12月4日中午11時許,1輛汽車沿花蓮市十六股大道東往西方向行駛並左轉中央路四段時,因不明原因撞上行人庇護島,造成防撞桿1支壞損,未有造成人員受傷。現場駕駛於事故發生後,自行通知吊車將車輛移置後離去,未向警方通報。

警方調查:駕駛未持有合格駕駛執照,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調查中。本案依規定向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62條予以製單舉發。

花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準備左轉時,務必降低車速、注意道路標誌並留意行人庇護島位置,切勿因操作不當或未專心駕駛而造成設施損壞與事故風險。行人庇護島設置是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駕駛人務必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全體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