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詐騙 付款時當場逮車手
日前一名女子至花蓮縣警局新城分局報案,表示在網路上認識一名海外網友,兩人相約要見面,但該網友因欠債無法回來,希望女子可以幫他,隨後請債務公司跟她聯繫,聯繫過程該債務公司表示須叫她付債務利息30萬,女子覺得有異於是拒絕,該債務公司稱說知道他的地址,若不付將上門找麻煩,該女子趕緊報案,新城分局員警一聽就知道是詐騙,於是詢問他們相約的時間及地點。
新城警方在被害人要交付款項時,當場逮捕陳姓車手,經查該陳姓女子係接獲詐騙集團的指示以假債務公司的名義及單據,騙取民眾錢財,本案依詐欺罪嫌將陳姓車手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因陳嫌曾涉犯人頭帳戶詐欺案,本案又擔任車手,不知悔改,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經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同意裁准。
新城警分局表示,詐騙集團為騙取他人錢財無所不用其極,見詐騙對象不受騙,便利用心理戰術,從一開始勸誘,轉變成逼迫、恐嚇的方式,讓民眾心生畏懼,藉以騙取其錢財,警方提醒如接到上述的電話或訊息時,請先保持冷靜切勿驚慌,並至派出所詢問或撥到165反詐騙諮詢,以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