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致死案生父遭羈押禁見

花蓮縣11月29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童致死案,其實早在今年4月20日,一名1歲多的女嬰疑似因哭鬧,陳姓男子的教唆下宋姓母親出手毆打,竟致使女嬰頭部受到重創不治身亡,事後兩人均遭法院羈押,但是宋姓母親女當時已懷有3個月的身孕。
而29日又竟傳出這名出生剛一個多月的男嬰,疑似又受到相同手法虐待不治,花蓮地檢署獲報後,立即立案偵辦,並在兩人租屋處搜出毒品吸食器,隨即將宋女與陳男帶回偵訊。
據了解,4月20日,花蓮縣光復鄉在宋女和陳男講電話時,疑似大聲哭鬧,陳男竟教唆宋女摑掌女嬰,造成女嬰頭部重創,送醫後不治身亡;地檢署調查後,女嬰身上竟驗出毒品反應,傷勢在法醫相驗後推斷遭到長期受虐,兩人因此均被羈押兩個月;當時宋女已懷有陳男的孩子,加上羈押期已滿,也隨之獲釋。
29日出生約才一個多月的男嬰頭部竟出現大面積瘀青,疑似被遭到相同手法虐待,送醫後也宣告不治;警方接獲通知後,隨即展開調查,在陳男與宋女的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至於宋母則不在住處,被警方通知後才趕往醫院。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針對此虐嬰案,僅就陳姓生父聲請羈押,花蓮地方法院今(1)日裁定,認被告陳姓生父雖否認犯行,但依卷內證據,足認其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逃亡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自即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花檢表示,11月29日晚間接獲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通報,吉安鄉有疑似重大虐嬰案件,一名男嬰全身有多處瘀傷,經送醫不治宣告死亡;地檢署據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偵辦,該男嬰之生父即被告陳男經檢察官訊問後,因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所以當庭逮捕並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今天裁定被告男嬰生父陳男羈押禁見獲准。另因初步無法確定該童之死亡原因,檢察官諭知擇日解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