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公德,怎有功德?太管處呼籲山區信仰行為節制
昨(23)日,某宗教團體於台14甲線19.5公里處進行宗教儀式,撒冥紙的行為引發社會關注。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該行為若發生在國家公園內,依規定可處以新臺幣1,500元至3,000元的罰鍰。信仰自由固然是基本人權,但不應因偏差行為而對自然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山區撒冥紙或焚燒冥紙的行為,極易導致冥紙隨風飄散,落入河川或生態保護區。某些區域地形險峻,清潔人員無法進入整理,這對當地脆弱的生態環境可能造成潛在威脅,甚至危及珍稀動植物的棲息地。此外,山區水源有限,若處理不當,焚燒冥紙還可能引發森林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首次發生。今年7月中旬,民眾曾在太魯閣國家公園武嶺停車場焚燒冥紙,該行為已違反《森林法》第34條及第56條,案件已移交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處理。
(圖取自太魯閣國家公園粉絲專頁)
太管處再次強調,依《太魯閣國家公園禁止事項》相關規定,未經核准禁止設置祭祀設施,且禁止在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等危害公眾安全的物品。違者將處以新臺幣1,500元至3,000元的罰鍰。信仰是個人的自由,但愛護山林是所有人共同的責任,遵守規範、多一份公德心,就是對山林的最大功德。讓我們共同珍惜並保護這片自然資源。
(圖取自臉書爆料公社二社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