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豐年節活動會場一民衆蒙面攜帶刀械
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昨(18)日晚間執行豐年節活動安全維護勤務,於2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會場出入口有一名深度蒙面男子攜帶刀械,引發民眾不安。
警方立即到場警戒處置,發現該名男子快速朝人群方向移動,遂即上前盤查,惟該男子拒絕警方盤查,員警無法確認其身分,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預防危害發生之必要,警方遂依法將其帶往勤務指揮所進一步查明身分及處置,並將調查情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請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花蓮分局長鍾國楨呼籲,民眾參加慶典活動,務必遵守公共秩序,進入會場不得無故攜帶刀械,警方將持續加強會場秩序及安全維護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