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妻子還謊稱妻子被擄走
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北昌派出所昨(26)日清晨接獲李姓男子到所報案,稱其妻子鄭姓女子遭人駕車擄走。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發現鄭女於花蓮市某超商上車後隨即往南行駛離去,吉安分局隨即通報花蓮分局協助攔查。
在兩個分局密切合作下,警方於吉安鄉海岸路成功攔停該部疑似涉及擄人案件之車輛。經進一步查證後發現,鄭女並非遭人擄走,而係因遭李男傷害,友人擔心其人身安全,才協助鄭女暫時離開,以避免再度受害。
警方深入了解案情後,確認李男未將事情原委如實說明,竟向警方謊報案件,訊後已依刑法第169條誣告罪,函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同步協助鄭女申請保護令,以確保其人身安全。
吉安分局呼籲,民眾報案應秉持誠實原則,切勿因一己私利虛構不實情節,除浪費警力資源外,亦可能觸犯刑責;另如遭遇家庭暴力或人身安全威脅,應勇於向警方或相關單位求助,警方將依法提供即時協助與必要保護,共同守護民眾生命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