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花蓮發生27起火警、614起救護案件

花蓮縣消防局今(4)日公布了114年春節期間(自1月25日至2月2日)各類案件統計與原因分析。根據統計數字,今年花蓮縣於春節期間共發生火災27起、緊急救護案件614件及山域事故0起,春節期間共發生27件火警,其中火災案件為22件,非火災案件為5件,火警成災比例達80%。根據案件類別分析,A2類火災(有人員傷亡)共3件佔14%,A3類火災(無人員傷亡)共19件佔86%。在火災案件中以其他類火災14件,占總數的64%為最多,其次為建築物火災8件,占總數的36%,對人員與財產的威脅較大。在其他類火災案件中,起火原因以漂流木火災佔8件為主要原因,顯示春節期間民眾可能在漂流木堆積的區域有故意或不慎遺留火種的可能性,燃放爆竹煙火佔3件則是次要原因。
今年春節期間,花蓮縣共處理緊急救護案件614件,創傷案件共159件佔26%(其中交通事故79件佔比約一半,反映出春節期間車流增加及民眾外出活動頻繁,導致交通事故及摔跌傷等創傷案件較多)。除了創傷案件,還有大量非創傷案件共270件佔44%(主要包括一般疾病104件、呼吸問題41件及心肺功能停止16件等)。這些案件通常與春節期間的氣候變化、作息不規律以及慢性病急性發作有關。此外,未送醫案件有185件佔30%,其中127件為空跑案件(包含配合火災派遣之案件及部分民眾或家屬自行評估傷病情況後決定不使用救護車送醫之案件),代表民眾對於「輕微傷病自就醫,消防救護留緊急」理念的認同度正逐漸提升。
在過去3年春節期間花蓮縣的山域事故案件分別為112年6件、113年1件及114年0件。今年花蓮縣未發生山域事故的主要原因可能為去(113)年4月3日地震,造成部分知名步道至今仍處於封閉狀態,因此登山客改至其他縣市入山,仍發生數起重大山域事故。
針對今年春節期間發生的各類案件,花蓮縣消防局已採取一系列應對措施,將加強火災防範與宣導:針對春節期間的漂流木火災,消防局已在火災易發區設立防火宣導立牌,並加強宣導與防範措施。此外,將定期巡查爆竹施放熱區,並進行防火教育,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針對因電氣問題引起的火災,亦將加強電氣安全的宣導,提醒民眾定期檢查電源設施,更換住家老舊線路並安裝住警器,確保用電安全。
落實緊急救護訓練及資源管理: 針對春節期間的緊急救護案件,消防局將繼續強化救護技術員的教育訓練,並加強對CPR與AED等急救技能及正確使用急救器材的宣導,確保民眾能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應對。此外,將進一步推動線上指導CPR(DA-CPR),確保能在最短時間內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另亦將持續並加強宣導勿濫用緊急醫療救護資源,以「小傷小病自就醫,消防救護留緊急」為核心理念,提醒民眾因救護車和緊急救護資源有限,應正確判斷自身病情,避免因輕微傷病佔用急救資源,從而將急需救治患者的黃金救援時間,留給最需要的人。消防局再次呼籲民眾一同建立大家都能正確利用、放心使用救護資源的社會,確保每一次緊急救護行動都能發揮最大效益。預防山域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雖然今年春節期間花蓮縣並未發生山域事故,但消防局仍強烈建議登山民眾注意天候變化,並做好登山前的體能評估與相關器材裝備準備,確保自身安全。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希望全體縣民在享受春節佳節、與親朋好友團聚的同時,務必時刻保持防災意識,並遵守安全規範。春節期間,無論是火災、山域事故或是緊急救護事件,都可能因為自身一時的疏忽而帶來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惟有時刻提高警覺,留意周遭環境,才能在共度佳節的同時也確保自身生命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