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林分局王姓偵查酒駕肇事 ! 分局長:不護短、依法究辦並從重議處
鳳林分局傳出一名王姓警員夜間酒駕肇事,該分局今(1)日表示,有關該分局偵查隊王姓偵查佐於2月28日晚間,在鳳林鎮臺9線發生A2類交通事故,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0.63毫克,酒後駕車情事屬實,已涉犯公共危險罪。

該分局指出,該案已依規定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以查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部分,該分局已立即啟動重大風紀案件檢討程序,核予該員記一大過處分並報調服務地區,並同步檢討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絕不寬貸。
另該案造成民眾受傷及車輛毀損情形,鳳林分局已主動關懷慰問被害人,並將全力協助辦理後續醫療、保險理賠及相關賠償事宜,督促當事員警依法負起民、刑事責任,確保民眾權益獲得保障。
鳳林分局進一步指出,警察肩負執法責任,更應嚴守法紀。本案發生已傷害警察形象,本分局對此深表遺憾,並向社會大眾致歉。對於酒後駕車行為,鳳林分局一向秉持零容忍立場,不因身分而有差別待遇,必依法究辦、從嚴議處,以維護社會大眾對警察之信任。
針對鳳林分局王姓偵查佐於2月28日晚間,在鳳林鎮臺9線發生A2類交通事故案,該分局亦做出以下四點說明:
一、本案酒駕事實明確,酒測值已達刑責標準,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立場一致,絕不護短,依法究辦,與一般民眾標準相同。
二、行政責任部分,已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地區,同時追究相關幹部督導責任,從嚴議處。
三、對於民眾受傷及車損,將主動協助理賠事宜,並督促當事人依法負起相關責任。
四、本分局對酒駕零容忍,對本案深表遺憾並向社會致歉,未來將強化紀律教育與風紀管理,防杜再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