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2016年在立法院國民黨總召傅崐萁任縣長時,將礦石開採特別稅從每公噸10元一舉調漲為70元,有業者認為在原定的課稅期間竟被縣府突然漲價7倍,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纏訟多年縣府敗訴多次,縣府提起大法官解釋、聲請再審也都遭駁回,縣府終於在4月30日退還業者2億多元稅款。
而4月29日有媒體爆料,花蓮縣政府一級主管曾威脅幸福水泥旗下福安礦業撤回對縣府提告的行政訴訟,否則不惜處已停工處分的錄音檔案曝光引起各界爭議;據了解,花蓮縣政府已在4月30日將2億3千餘萬元礦稅及利息支付還款給福安礦業。
花蓮縣政府表示,縣府依行政法院於3月31日判決結果,其中8件上訴駁回定讞(傅崐萁任縣長)、2件勝訴定讞(徐榛蔚任縣長),地方稅務局在收到裁決結果後,於4月14日開始退稅及徵補稅作業,退稅2億3千餘萬元(含利息),由於全案3月份行政法院已確定,因此,福安礦業還需補稅款補稅6千8百餘萬元;縣府於4月24日發函,於4月30日完成匯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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