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釐清修法重點:限制續約租金漲幅 保障租客安居權益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部分房東提前調漲租金,疑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有關,內政部15日澄清指出,相關案例屬於商用辦公室租賃,與住宅市場無涉,不應混為一談。
內政部說明,本次修法的主要方向之一,是合理限制續約租金漲幅,避免房東藉由大幅調漲租金,迫使房客放棄續租、被迫搬遷,藉此保障租客的穩定安居權益。同時,修法也保留一定的漲租彈性,以維持市場機制的合理運作。
依內政部初步規劃,將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租金指數」年增率為基準,規範租期保障期間的續約漲幅。近年租金指數年增率多落於2%至3%之間,換算三年租期保障期間,租金漲幅約落在6%左右,與市場租金調整慣例差異不大。
為提升住宅租賃市場資訊透明度,內政部也已推動「租賃實價登錄」制度,定期公布全國各行政區不同類型住宅的租金統計,讓租屋族能更清楚掌握市場行情,作為判斷合理租金負擔的參考依據。
內政部強調,租期保障屆滿後,房東仍可依照家具設備、修繕情況與市場行情合理訂價,但呼籲房東不應趁機大幅調漲,以免影響租屋市場健全發展。未來,內政部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納入修法評估,兼顧房東與房客的權益,營造更穩定的租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