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公酒莊」土地問題未解決 延至定期會再審

花蓮縣議會今(18)日上午進行第20屆第17次臨時會二讀會議程,此次臨時會縣府共送含114度追加減預算在內共39案給縣議會審議;除了追加減預算案將於明(19)日審議外,其餘38案都在今天進行二讀會審議。
其中民政類第5案「加速推動地方創生-阿美族釀酒文化懺業示範區-釀酒工坊(加工室)建置計畫案」時,多名縣議員表示,此案在去(113)年第11、12次臨時會就已送審;但因為該案的股東成份與用地取的部分有違法疑慮,所以議會將此案予以退回。
縣府原民處長馬呈豪表示,這次臨時會所送議案中,計劃案內的貓公酒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成員有公職人員在內,有違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的規定,所以遭議會退回,該筆741萬多的預算也被原民會保留;但在今年6月底已進行董監事改選,改選後已無公職人員在股東名單內,所以在此次臨時會再度送案。
但是縣議員楊華美、李正文與簡智隆都認為,要興建酒廠的土地中,部摁是私有地、部分為共有地,在法律上仍有爭議;馬呈豪回覆,酒廠土地,現在還在「土地審查委員會」的程序中,目標是在今年底完成變更,將公有土地轉為私人土地,如此一來,酒廠跟豐濱鄉公所才會產生權責關係。
議員們則認為,權責關係尚未產生,就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阿美族釀酒文化懺業示範區-釀酒工坊(加工室)建置計畫案」送來議會審議,難道縣議會只是縣府的「橡皮圖章」嗎?所以議長張峻裁示,此案延至10月31日開議的第6次定期會再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