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單一身分制度」查核 富里陸配村長「未提出放棄陸籍證明」遭解職

陸委會近日指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依法行政、執法公平與公正性,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必須獲得嚴格遵守並落實執行。我們尊重原陸籍人士來台後,對於身分選擇的意願,但如果選擇取得台灣身分,就必須放棄中國大陸戶籍。而今(3)日有媒體報導指出,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出身四川,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但內政部查核發現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未提出放棄陸籍的相關證明,經地方政府開會討論,1日起遭解除職務。鄧萬華表示,自己成為全台首位因陸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長。
縣府表示,鄧萬華因沒有辦法提出放棄陸籍的相關證明,1日確定由鄉公所辦理解職,村長一職也將依地方制度法由鄉公所派代。陸委會日前則強調,原陸籍人士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案已完成查核,政府感謝各方配合。已提出協助申請者,請靜候移民署通知完成後續手續;即使超過6月30日只要有積極行動,政府不會逕行註銷身分,請國人安心。
根據媒體指出,內政部曾函文請鄉公所辦理解職,不過公所考量村長是由人民依法選出,當時參選也符合資格,解職有疑慮,中央半個月前有與5個遇到同樣問題的地方政府開會討論,決議8月1日由地方辦理解職。鄧萬華表示,自己從一位陌生人,變成來台照顧公婆8年的媳婦、獨自撫養3個孩子的母親,也是6年前罹患漸凍症丈夫的全職照護者。3年前投入村長選舉當選,任期還沒做完就遭解職,突然沒收入讓家裡經濟陷入困難,孩子要讀書外,丈夫也要照顧,現在只能做零工賺錢。
政府鄭重澄清,註銷台灣身分是大事,絕對不會發生超過6月30日尚未辦理完成,就被逕行註銷身分的情形。如果有接獲政府將於6月30日後逕行註銷身分的不實訊息,請勿傳散,並向政府提出檢舉。政府更希望媒體能協助報導正確資訊,切勿造成當事人恐慌及不安。
(圖片/ 翻攝自選舉委員會選舉公報)